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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14:10:12 阅读量:6348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我校“专升本”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5]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731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学院校及“专升本”含义

升学院校:吉首大学、湘南学院(具体专业对口情况表见附件1)。

“专升本”是指湖南省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通过一定的选拔程序进入省内普通本科院校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注册后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两年(学制为五年制的专业需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文凭,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校2017届专科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人数不超过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20%,录取比例不超过对口本科专业参加考试总人数的50%

三、推荐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能够正常完成专科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取得专科毕业证。

4、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5、符合以上条件学生按课程平均成绩的高低择优推荐,且推荐比例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一个专业推荐人数少于2人的本科院校将不组织考试。

6、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且符合推荐条件134的,学生本人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本科院校及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对应的本科专业学习。

四、选拔程序

1、二级学院推荐

1)各二级学院参照《2017专升本专业对口情况表》(附件1),根据推荐条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2017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对应本科院校-附表2)。

2)推荐名单需经二级学院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由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对应本科院校-附表1)。

2、提交材料

推荐二级学院于320日前,按不同对口本科院校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处:

对口本

科院校

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吉首

大学

1)《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报名表》(附表1,纸质文档,粘贴相片,并由学生在本人承诺处签字)。

注:“特长及获奖情况”填报突出特长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并上交奖励证书复印件(二级学院审核盖章)。《成绩单》由二级学院打印,审核盖章,交教务处后,教务处再盖章。每位同学的报名表、成绩单、获奖材料一起装订。

2)《湖南省普通高校2017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表2,纸质和电子文档,签字,盖章)。

3)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三张(1张贴报名表,2张贴“附件3”中)。

湘南

学院

1)《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报名表》(附表1,纸质文档,粘贴相片,并由学生在本人承诺处签字)。

2)《湖南省普通高校2017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表2,纸质和电子文档,签字,盖章)。

3)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三张(1张贴报名表,2张贴“附件3”中)。

4)获奖材料:湘南学院会根据选拔考试成绩和政治思想加分的总和由高到低录取学生(政治思想加分原则:省级优秀毕业生、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省教育厅举办的学科竞赛二等奖(排名前三名)及以上获得者、“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排名前三名)及以上获得者加10分,相应项目国家级加20分,同一奖励项目取最高分,所有加分不超过30分)。如有符合以上获奖条件的同学,请同时提交获奖文件、证书原件。

注:对口本科院校的附表12材料格式不同,务必填写对应本科院校附表材料。

3、网上报名

请推荐的“专升本”毕业生于315-20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升本”学习选拔申请,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注意如下:

1)进入平台后,需先注册(登录页面右上角,点“学生注册”),才可登录、报名。注册时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请牢记)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2)只针对2014级的三年制专科学籍学生注册,凡未经二级学院审核和推荐的毕业生不得在网上注册报名。

3)在平台操作中遇到相关疑难问题,请联系0731-84028517,曹老师。

4、选拔考试

1)“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对口本科院校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将由教务处统一负责领取,再发放到各二级学院。

2)考试科目见附件对应本科院校中附表4,如有调整,教务处将即时发至各二级学院,请关注相关信息动态。

5、确定录取名单

1)对口本科院校根据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考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在合作双方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3)本科院校于6月中旬对已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升本”学生进入对口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学习后,执行对口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五、其他事项

1)“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周密的“专升本”推荐报名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二级学院对“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照校务公开要求,实行全程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3)二级学院务必做好“专升本”工作政策、规定和报名推荐的宣传发动,有关信息必须及时向所有2017届三年制普通专科学生发布,不得选择性地发布信息,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附件:

12017专升本专业对口情况表

2、吉首大学(附表1-4

3、湘南学院(附表1-4

 

 

                                                          教务处  

                                             2017310